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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日,記者從國家信訪局獲悉,國家信訪局最新制定的《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工作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將於2015年1月1日起實施。《辦法》首次將群眾滿意度評價納入信訪工作考核,如果因群眾不滿意發生信訪事項處理不當,工作人員存在不作為、亂作為等問題,情節嚴重的按規定問責。(12月19日《新京報》)
  《辦法》強調信訪工作必須接受群眾評價,並將群眾滿意度納入工作考核,對於不作為、亂作為等問題將按規定問責。從而突出了信訪工作的重要性。
  信訪工作,是直接接待群眾、幫助解決群眾問題、辦理群眾事情的工作,是面對面與群眾打交道的工作。信訪工作做得好,能有效化解黨群乾群矛盾,減少群眾上訪和訴訟,在黨和政府與群眾之間、幹部與群眾之間架起一座連心橋。信訪工作人員的一舉一動,一言一行,一個態度,一個臉色,一個回答,都可能影響到群眾的內心感受,影響到黨的形象,影響到幹部集體的形象。
  信訪工作接受群眾評價並納入工作考核,是重視群眾利益、尊重群眾意願的體現,是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的要求,也是落實“以群眾滿意不滿意、高興不高興、答應不答應,作為我們黨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”的具體措施。讓信訪人對信訪部門、信訪工作人員進行滿意度評價,有利於督促信訪部門和信訪工作人員確立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,始終堅持群眾利益至上,嚴格按原則辦事,嚴格落實政策,及時解決群眾信訪問題和事項,讓群眾滿意和高興。
  但是,信訪評價要真正達到這一目的,光有群眾評價不夠,還必須用好群眾評價。對群眾評價不好、辦結不力、不作為或亂作為的信訪工作人員,必須嚴肅問責追責,並將評價結論與幹部考核、職務升遷相結合。凡是群眾評價不好,反映有問題的信訪工作人員,工作考核不能定為合格,不能參加評優評先,不能晉級晉職。如果問題嚴重,群眾意見大,影響較壞的,要跟蹤調查核實,區別不同情況,或調離信訪部門,降級降職使用,或開除公務員隊伍,或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和法律責任。
  只有群眾的評價結論與信訪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關,可能影響自己的仕途升遷,影響自己的職業前程,他們才會真正重視群眾的信訪問題,積極督查督辦有關部門,認真落實信訪事項,儘快辦結,及時答覆。這樣,信訪評價才能真正發揮威力,信訪工作才能真正服務人民,幫民困、解民難、去民憂。信訪部門才能真正成為群眾最信任的娘家。
  文/劉運喜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要讓信訪成為群眾最信任的娘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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